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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114年度特約商店名單: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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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3-03 | 點閱數: 171
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e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閱。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26 | 點閱數: 10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0377號函辦理。 二、檢附國教署來函、作業原則、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24 | 點閱數: 284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A號函轉陸委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 二、依中共行政實務運作,申領定居證與申領身分證在時間及行政程序上已高度密接。鑑於行為人主觀上已有高度意願成為中國大陸公民,客觀上有具體申領行為,且陸方基於統戰因素,已不要求申請人繳交臺灣身分證明文件,現職軍公教人員如向中共有關部門提出申領,其行為不但違反忠誠義務,其距離實質違法及違背對中華民國效忠之風險已達政府不能承受之狀態。倘各機關知悉或接獲檢舉應立即展開行政調查,或移請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依法查處;如有具體違規情事,各機關應對所屬人員明知違反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24 | 點閱數: 29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4年2 月21日府人企字第1140309969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 114-11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及職場霸凌被害人防治服務資源一覽表及臺南市心理衛生中心服務資源如附件。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18 | 點閱數: 18334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本市預計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於中山國中辦理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之積分審查作業,詳細流程另行公告。 三、旨揭介聘作業申請表將由本局另案統一發放。 四、有意願參與旨揭介聘作業之教師,相關訊息請至「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網址:https://tasweb.kh.edu.tw/114 )查詢(網站目前建置中)。 五、若有相關疑義,幼兒園請洽特幼教育科鄭小姐(電話:2991111分機7849)、特教班請洽特幼教育科黃小姐(電話:2991111分機7849)、...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15 | 點閱數: 108
相關資訊登載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如有需求可逕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付費撥打:02-2162-6201。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15 | 點閱數: 95
一、旨揭保險自本(114)年4月1日0時起至117年3月31日24時止,由凱基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3年。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公務福利e化平台下載運用。投保作業請逕洽凱基人壽辦理,洽詢電話:0800-098-889。 二、檢送旨揭說明資料、投保計畫及加入表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11 | 點閱數: 165
一、「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2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二)第3點: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 (三)第4點: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本局提出推薦。本局至多提報6名至教育部複審。 (四)第6點: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五)第7點之1: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繳獎勵金及相關獎勵。 二、有關受推薦人員品德操守...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2-10 | 點閱數: 169
一、依據該部114年1月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122346號函辦理。 二、該部102年1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65630號函發「各級學校非屬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所定性騷擾事件之申訴及處理流程說明」請各級學校參考運用,以協助各級學校釐清性別平等工作法(時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性騷法)所定性擾防治之實務處理疑義;前於109年11月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人身安全組會議分工小組會議決議修正在案,並公布於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三、因應「性平三法」於 112 年 8 月 16 日修正公布,並於 113 年 3 月 8 日施行...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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